近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对于这次修法,舆论普遍关心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禁设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却对开放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民办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领域的民办教育不够关注。这是一个颇为奇怪的现象。因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营利性的民办教育主要集中在职业教育(兰州技校)领域,可我国的社会资金却更多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感兴趣,对职业教育不感兴趣。而在笔者看来,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应该有更多社会资金,在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后,进入职业教育领域。
根据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民办高中的数量都在增长——民办幼儿园14.64万所,比上年增加7094所;民办普通小学5859所,比上年增加178所;民办普通初中4876所,比上年增加132所;民办普通高中2585所,比上年增加143所——只有民办中职在减少,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有2225所,比上年减少118所;在校生183.37万人,比上年减少6.21万人。
这既正常又不正常。正常的是,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总体在萎缩,学校数比上年减少676所,招生比上年减少18.51万人,因此,民办中职有所萎缩也算正常;而不正常的是,本应该有更多社会资金进入的职业教育领域,却对社会资金没什么吸引力,反而是在义务教育领域,有很多资金虎视眈眈,准备进入该领域并运作初中、小学去上市。这次立法禁止营利性民办初中、小学,对这些资金产生很大“打击”。可它们为何不转而投向可以营利的职业教育领域呢?
这就牵涉到我国职业教育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对受教育者的吸引力了。民间资本之所以对义务教育感兴趣,那是因为办出好的小学、初中,不愁生源,也不愁高学费,而我国职业教育是免费的,现在也难招到优质生源。一些民办中职学校(高铁乘务学校),靠的并不是学生学费,而是把学生作为资源进行“经营”,比如把学生作为“学生工”输送到企业,从中收取“劳务管理费”或“中介费”。这样的“办学”,是难有前途的。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中职和高职会出现营利性的民办学校,也可运作上市。这对发展职业教育,是机遇,也是挑战。
机遇在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被禁后,一些社会资金会进入非义务教育阶段,办职业教育将是一个选择,如果能打造高端、优质的职业院校,把学生培养成为掌握高技能的现代技工,形成职教品牌,这对职业教育(技工学校)发展会是积极的推动。
而挑战在于,由于职业教育的地位低,培育职教品牌需要一个过程,如果资本投入后希望快速获取回报,那很可能会加剧职业教育的乱象。
提高职业教育地位和职业教育品质,是所有职业教育从业者的共同责任。开放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教育,能否在中国培养出高品质的职教公司,值得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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